济宁人事考试网发布济宁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济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国有企业开发运营职能,招引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宁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济宁经开同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规划设计部部长1名,综合管理部职员1名,规划设计部职员1名,造价审计部职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开发区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副总经理、部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原济宁经开区所属国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职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原济宁经开区所属国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团结意识好,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强。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相关任职年限可累计。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选聘
1、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影响任职的;
2、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规定,不适宜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
4、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需填写《济宁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 应聘岗位+姓名 命名)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jkqgkzp@163.com。欢迎人才中介机构推荐人才报名,成功推荐合适人选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企业资质证书、任职文件、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工作业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5)证件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5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初步人选。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人才测评
组织熟悉企业运营和管理的专家成立专业评审组,对初步人选进行人才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排名,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了解进入面试人选所具备的领导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
对面试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面试人选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研究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对人员聘任职位作出适当调整,如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空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济宁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jkq.ji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1、人员一经聘用,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2、副总经理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完成比例核算发放,基本年薪10万元+绩效10万元。
部长、副部长、职员实行月薪制。部长每月基本工资6000元+绩效,职员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绩效。副部长根据职员入职后业绩考核情况适时聘任,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
基本年薪(工资)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如符合省、市、区出台的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条件,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拟聘用人员只发放试用期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基本年薪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4、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正式聘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用工。
5、原济宁经开区所属国企人员如未能通过选聘,服从工作调剂的,可以按原聘期继续聘用。
本公告由济宁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商济宁经开区金融和国资管理局解释。
咨询电话:0537-69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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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济宁经开区金融和国资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原文标题:济宁经开区关于公开招聘济宁经开同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jkq.jining.gov.cn/art/2020/7/21/art_26275_2592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