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招聘网发布山东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山东国企招聘公告、报名入口、岗位表及成绩查询等。
为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到市管企业工作。
一、招聘岗位
莱州市市管企业财务总监2名。
二、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是由市财政局向市管企业委派,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为派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协助董事长或总经理分管财务及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财务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财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工作,并对企业及其再出资设立的独资、控股企业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等按职责发表审核意见。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利益,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管控、资本运作、决策判断、开拓创新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履职记录良好。
(二)担任规模以上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的;或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的。
(三)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莱州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准确、规范、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字扫描版(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发送至lzczgqjgk@126.com (“莱州财政国企监管科”首字母),标题请注明“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姓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等。凭国(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初步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反映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财政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七)公示。综合个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八)聘用及薪酬。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底及任期进行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财务总监薪酬根据履职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参照市管企业班子副职标准发放。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面试及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四)莱州市财政局对招聘享有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535-21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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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原文标题:莱州市市管企业财务总监公开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3/4/3/art_23203_2960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