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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非正式在编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主要从事县直、乡镇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帮办等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县直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乡镇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基础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性格开朗,积极向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民服务意识。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窗口受理帮办岗位:27名(其中:县直岗5人,审批局崔家峪审批所岗1人、沂城街道岗2人,龙家圈街道岗2人,许家湖镇岗2人,四十里堡镇岗1人,院东头镇岗1人,黄山铺镇岗1人,崔家峪镇岗1人,夏蔚镇岗1人,高庄镇岗1人,泉庄镇岗1人,诸葛镇岗1人,沙沟镇岗1人,道托镇岗1人,高桥镇岗1人,马站镇岗1人,杨庄镇岗1人,富官庄镇岗1人,圈里乡岗1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天目山路7号)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报名必须本人到场,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计划3倍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选聘计划3倍的,增加笔试环节。
1. 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谈人员。
2. 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构化面谈。面谈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谈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谈、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按每月3422.62元计算(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绩效管理,并依法给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它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县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县外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以及近14天有发热症状未痊愈的要主动报告。
5.本招聘简章由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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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yishui.gov.cn/info/35282/3166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