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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审计干部队伍力量,深入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6月13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5)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东二楼201室)
四、选聘程序及材料
(一)单位推荐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莘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工作经历证明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在《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表》中对应聘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2.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
(1)《莘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2)《工作经历证明表》(一式三份);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结束后,将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县审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聘并查实的,不予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
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635-7321221 732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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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莘县审计局
2022年6月10日
原文标题:2022年莘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dsx.gov.cn/ywdt/tzgg/202206/t20220610_3961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