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院招聘发布山东医疗卫生系统医护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山东医院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2021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1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10月16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核地点:齐河县妇幼保健院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报考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简章》规定,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尚未打印或遗失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核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材料。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将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请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或因关注网站不及时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后果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核地点,须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从山东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齐返齐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上查看电子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
3、考生赴资格审核地点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等防护物品,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4、考生进入资格审核地点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核地点后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5、考生资格审核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及人员接触。考生来齐出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个人防护,应佩戴并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建议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应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保持手卫生,注意饮食卫生。
6、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资格审核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以免影响资格审核。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及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资格审核后,请大家及时关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官网,后期会有重要公告,请及时关注官网,以免漏掉重要信息。
咨询电话:0534-5337239
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 2021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
原文链接: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n30830436/c6515360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