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0人公告

2021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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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确立的省级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建有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潍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级孵化器,先后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打造产城融合、产业特色突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示范标杆。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释放体制机制改革活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重点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

  2.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半年(含)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含)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含)以上。

  3.招商岗位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不受以上其他条件限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招商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9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九)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人员、由经济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wfjj.gov.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24日11:00至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由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视报名情况灵活选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提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要求,根据招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纳入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相应的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对具有公务员和事业身份的招聘人员实行档案封存,按照聘任岗位落实薪酬。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经济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085922。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4月22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兖州区生源或在济宁市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济宁市兖州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兖州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现在职的兖州区所属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4月22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资格审查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资格审查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yzqrsjsydwrsgl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341211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减免考务费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为资格审查部门在网上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资格审查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为资格审查部门现场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资格审查部门负责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2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兖州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8)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9)报考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镇(街)党工委出具的推荐表及相关任职材料;(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征兵办等部门进行档案考核赋分。按档案赋分实有分值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档案赋分项目:(1)加分项目,服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艰苦地区;(2)减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赋分标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按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档案赋分,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档案赋分、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参加非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进入考察范围,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参加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按档案赋分和考试总成绩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按档案赋分和考试总成绩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确立的省级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建有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潍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级孵化器,先后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打造产城融合、产业特色突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示范标杆。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释放体制机制改革活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重点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

  2.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半年(含)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含)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含)以上。

  3.招商岗位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不受以上其他条件限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招商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9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九)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人员、由经济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wfjj.gov.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24日11:00至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由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视报名情况灵活选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提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要求,根据招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纳入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相应的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对具有公务员和事业身份的招聘人员实行档案封存,按照聘任岗位落实薪酬。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经济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085922。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点击下载:1、重点高校名单.doc

2、2021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

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原文标题: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fjj.gov.cn/ywdt/tzgg/202104/t20210414_585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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