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临沂市蒙阴县机关事业单位招用36人公告
1 招考人数 36人
2 报名时间 2021年04月16日 08:30 - 2021年04月17日 17:3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蒙阴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参加2021年蒙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成绩有效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2021年蒙阴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下载《2021年蒙阴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1年蒙阴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及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蒙阴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2、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面试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1)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毕业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提供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及索引)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说明:因面试资格不合格或本人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1年4月20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详细地址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笔试成绩以2021年蒙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成绩为准)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统一调档交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服从相应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一签两年,统一派遣至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本次成绩两年有效,两年内,本次招聘的岗位出现空缺,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正式聘用工作人员,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业务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确保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未尽事宜,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报名和考试时间发生变化,将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539-4271228
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蒙阴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engyin.gov.cn/info/1051/1050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