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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
招聘岗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工作岗位服从集团统一调剂;
(六)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有恶意失信行为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五)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六)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辞退的;
(七)与集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郯城县北环路57号,财税大楼5楼东侧6505室。
4、所需材料:
(1)《郯城县公开招聘土地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应聘承诺书》(附件3)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注明名字)。
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为6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的内容主要为本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与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及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配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体温,查验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消毒,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郯城县公开招聘土地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6220672
监督电话:0539-6107407
附:
郯城县公开招聘土地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郯城县公开招聘土地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184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