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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经淄博市政府批准成立,为淄博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自主权,注册资本11亿元,出资人为淄博市财政局。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发展壮大淄博市金融业为功能定位。主要从事金融企业投资、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管理、担保和再担保、促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等经营业务。公司作为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平台,负责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截至2020年5月底,公司资产总额达到80.78亿元。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计划表》,其中招聘岗位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坚定,品行端正,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自律,作风形象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能力突出、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关于时间计算: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5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前,请先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专题专栏”“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板块查看本简章并点击下载《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个人简历,连同相关证件、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jrkgzh@163.com进行报名,主题标明:“应聘岗位+姓名”。请应聘人员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不得使用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拍照片;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吊带式服装拍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40KB~100KB之间,像素等于295*413;不得将像素小于295*413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特别提醒:
考生本人须对照片负责,因照片问题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招录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表现、专业水平及岗位匹配度等优中选优,确定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根据个人综合条件和具体工作岗位确定。符合淄博人才金政引进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人才津贴。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得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3-388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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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hrss.zibo.gov.cn/art/2020/7/10/art_7919_1974653.html